法院节前敲警钟廉洁过“十一”
“十一”将至,针对节日期间不良作风和习惯易反弹的特点,4月25日,**中院出台了《关于“十一”期间深入落实纪律作风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全院干警坚决纠正“四风”,切实把中央、省、市及上级法院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院干警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上级法院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为切入点,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坚决纠正“四风”,继续狠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不良风气和各种变相的违纪违规行为,继续深化“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专项活动。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今年以来,**中院从四个个方面积极构建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以支部为单位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廉洁从政、反对腐败的相关规定,让每位干警对上级反腐倡廉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学习中纪委公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到安徽省第三监狱参加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廉政警示教育报告会、参观近几年发生在**市个别单位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典型腐败案件图片展览,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观念、时刻警醒、坚守底线,保持操守。三、制定措施,深入贯彻“四个从严”的要求,严肃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零容忍的态度扫除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四、弘扬正能量。组织干警到焦裕禄纪念馆纪念馆参观学习、在法院内网上播放雷锋、牛玉儒等先进人物的故事片,以先进人物引领干警的行为,指导干警做人、做事,立促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杜绝“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