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
基础和力量源泉。”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人民群众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是共产党人制定一切纲领、路线和政策的理论基础。在我们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们党正是一切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集中群众的智慧,把群众的力量组织起来,才战胜种种困难,创造出种种奇迹。
在“学讲话、学党史、学理念”,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之际,回顾从辛亥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到改革开放的风雨历程,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改革开放的辉煌。同样,没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也就没有人民司法事业的成长和发展。这是因为,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是党通过司法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这是由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也是由人民法院自身的发展要求决定的。人民法院工作一旦脱离群众甚至背离群众,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活力。
(一)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检验理论是非得失的分水岭,也是判断实践先进落后的试金石
鉴古可以知今。locAlhoSt让我们把目光投射到风云激荡的一百年前。
1911年,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摒除帝制,肇建民国”,埋葬了两千年的君主专制,成立南京临时政府,制定和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破天荒地以法律形式废除了在中国延继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颁布了亚洲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宪法,这是“有史以来所未有之变局,吾民破天荒之创举。”
辛亥革命不仅是一次伟大的革命运动,而且是一场深刻的法治启蒙运动。孙中山明确指出:“中华民国建设伊始,宜首重法律。”南京临时政府在其仅存的三个月时间里,共颁布了三十多件法律、法令,涉及到政治、经济、财政、外交、军事、司法、教育、人权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数量之多,速度之快,可谓一时之盛。
然而,用鲁迅先生的话说,“革命党虽然进了城,但还没有什么大异样。知县大老爷还是原官,带兵的人也还是先前的老把总”。当时的革命者们因其软弱性和妥协性,既不敢放手发动群众进行斗争,又不会争分夺秒巩固政权,他们忙于把权利写到纸上,却不去思考如何落到实处。他们一厢情愿地迷信法律效力,幻想有了“民国”的形式,有了一部临时约法,就可以建立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这样他们在同敌对势力的斗争中,就不可避免地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
实际上,缺少了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推翻帝制,并不等于可以走向共和;颁布宪法,也并不等于可以实现民主法治。历史证明,近代法治道路和旧民主主义革命一样,在中国的发展是曲折的,进步是艰难的,失败是必然的。
失败原因千条万条,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缺少科学的指导思想、正确的价值取向、应有的动员能力和足够的政治权威,来唤醒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城头变幻大王旗,不管是何政府、是何党派、是何理论,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脱离了穷苦大众的参与,他们不仅不能从根本上打破传统法制的桎梏,而且也不能建设与传统法制截然不同的新型法治体系。至于参酌各国,遍稽西籍,离开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简单模仿,照搬照抄法律条文,在技术上是舍本逐末,在目标上是沙上筑塔,可谓水中捞月,可望而不可及。
(二)小者大、弱者强,群众路线这一根本法宝,使我们党最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爱戴、信赖和支持
我们把目光再投射到波澜壮阔的九十年前。
1921年党的一大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从此,中国诞生了完全以共产主义为目的、以马列主义为行动指南的、统一的工人阶级政党。正如毛泽东所说的那样,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大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革命的面目就为之一新了。
在建党90周年到来之际,很多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中国共产党从最初几十人的小党,发展到约8000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从南昌起义后剩下不到800人,发展到今天名扬天下的威武之师和正义之师,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筚路蓝缕,披荆斩棘,战无不胜,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来自哪里?
综观中国共产党90年奋斗历程,不管局势如何变幻,中国共产党
90年
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华民族走过了一条极不平凡的“复兴之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就是因为有了人民的支持。
党和人民的关系如同“鱼”和“水”。党诞生在人民中间,成长在人民中间;人民哺育党,人民也拥护党。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党全部工作的意义所在,也是党获得生命活力、永葆青春的根基所在。
(三)知民情、听民声、解民忧,既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客观要求,又是推动人民司法事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司法工作自然也不例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自创建之初,就十分注重在司法审判中贯彻群众路线,吸收群众广泛参与司法活动。毛泽东同志认为,“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