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2年财源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一、培植财源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市委、市政府对财源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财源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挂帅,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从乡镇部门到企业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统一组织和协调。对财源建设重点项目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强化调度督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财政局组建财源建设办公室,牵头抓好日常工作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推进财源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问题整改的措施和办法,多措并举加大财源培植力度。
(二)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激励措施。按照财源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财政局根据乡镇财政预算收入实际执行情况,结合财源建设年度和财政收入计划目标,及时兑现法律法规及政策范围内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乡镇一级培育地方财源、发展“新、特、优”经济的积极性,加快地方经济转型发展。
(三)齐抓共管,构建综合治税格局。与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加强合作,构建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平台,共享涉税信息,加强税源管控。出台《利川市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各乡镇(街道)与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尤其是与财政、税务部门的全面对接,上下联动参与治税,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合力。
(四)优化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工作覆盖面,推进投资、采购、审批等业务办理的全流程电子化改革。认真兑现惠企政策,不折不扣地为企业“减税、降费”。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营商环境提档升级。深化“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五)常抓不懈,强化财源目标考评。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源建设目标考评方案,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对重点项目实时跟踪监控,对财源项目全程开展“保姆式”服务。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持续传导压力,采取“一月一考评,一月一排队,半年一评比,全年一奖惩”的激励措施,释放招商引资、争取资金、快上项目的潜能,督促市本级及乡镇街道实现财源建设年度目标。
二、2022年财源建设奖补情况
根据年初考核方案,2022年全市应兑现财源建设奖补资金7838万元(奖补名单附后),其中:税收、罚没超收兑现金额为7081万元、烟叶税收奖励补贴48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兑现金额275万元。奖补金额较大,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建议:一是酌情奖补税务局和纪委。主要原因是税务局未能完成地方税收年初计划数(97500万元),纪委所缴非税收入,市财政已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二是科学制定2023年奖补方案。鉴于税收、非税收入奖补标准过高的现实,奖补标准适度下调(1.税收、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超收部分建议按照30%予以奖补;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以及资产处置收入按照实现金额的10%补充工作经费;3.针对年初计划未完成单位,差额部分按照5%扣减公用经费)。
三、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财源总量偏小,自给能力严重不足
财源建设是县级经济发展和财力的重要保证。利川市是传统农业大市,由于工业基础薄弱,对财源建设的投入能力不足。近几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虽然保持了平稳增长,但财政收入总量和税收收入规模较小,对上级补助依赖程度高。根据统计测算,近几年我市上级补助收入平均48亿元,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倍,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各项事业正常运转所需资金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自给能力严重不足。
(二)财源基础仍很薄弱,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难度大
一是房地产税收占比过高,不确定性较大。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建安房地产税收的占比均达到30%左右。但建安房地产税收与城市建设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特征,可持续性相对较差且易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目前,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仍未松动,加上疫情影响,我市房地产税收增速有所减缓,房地产税收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有所减弱,2022年,房地产、建安行业减收10160万元。二是工业税收占比不高,企业竞争力不强。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工业税收仅占15%左右,且工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单体税收贡献不高。三是新兴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税收贡献较小。虽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兴产业的发展,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但由于起步较晚,我市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规模总体不大,税收贡献较小,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并不明显。
(三)支柱税源不够多,财政增长后劲不足
我市骨干企业太少,财源增长后劲不足。2022年年底,全市纳税超千万元的企业只有16家(其中2000万元以上9家,5000万元以上2家)。纳税超5000万元的纳税企业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恩施州烟草公司利川市烟叶分公司,主要入库消费税,地方留存较少。放眼全市,缺乏能支撑全市财政收入的大型企业,导致财政收入规模不够大。在重点项目建设上,缺乏大的投资项目对经济形成强有力的拉动,缺乏新的稳定的上规模、上档次的纳税大户和工业项目等财源。
(四)财政收入考核压力较大,重增幅轻培育现象有所抬头
财政收入作为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普遍关注,对财政收入的增长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今年受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增收面临很大压力,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就目标抓目标的短期行为,财源建设的长效机制和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四、2023年财政收入计划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28700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93700万元,同比增长15.7%;非税收入35000万元,同比下降2.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140000万元,同比增长2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30000万元,同比增长36.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000万元,同比下降20%;污水处理费2000万元,同比下降25.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为25000万元,同比增长400%。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财源培植服务能力。市人民政府成立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财源建设办公室,抽调税务、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强化财源建设办公室职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切实做好财源建设组织实施,抓好日常工作调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推进财源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问题整改的措施和办法。
(二)狠抓项目建设,确保财源培植壮大。加强上级专项项目谋划申报。市内各部门要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认真分析中央和省预算项目、新增地方专项债项目、PPP项目政策投向,高质量编制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落地利川。
(三)狠抓国有资产盘活,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加大闲置国有资产处置,按照“清理成熟一批处置一批”的原则,将闲置国有资产分期分批处置。确保2023年完成资产处置收入2000万元以上;二是加大盘活国有土地力度,进一步对全市土地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加大土地开发、收储工作力度,制定出让方案,力争2023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3亿元以上。
(四)狠抓国有公司实体化改革,确保国有企业良性发展。一是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国有公司转型实体化改革,强化主导产业培育,实现主营业务大幅增长,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形成长短结合格局,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二是构筑国有企业竞争优势。充分利用好企业现有综合实力,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项目支持,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内国有企业实施,以项目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发展。依托国有企业融资优势,提升项目谋划能力,降低国有企业负债率,拓展融资渠道,吸引更多资金参与企业运营。积极盘活国有企业现有土地、房屋、门面等资产,增加公司收益。
(五)狠抓招商引资,确保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协调联动机制。大力招引行业龙头企业、高新企业等优强企业进驻我市。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举措,发扬“店小二”精神,以政务服务大厅为载体,简化办理程序,按规定压减手续办理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强化用水、用电、用气、用地、物流、金融等要素保障,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招商引资企业利润水平,确保引得进,留得住。
(六)狠抓激励机制建设,确保跑项争资取得新突破。一是制定财源建设补助办法。每年根据上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安排一定的预算资金,对财源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乡镇(街道)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二是实施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激励政策。市财政每年设立“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奖补资金”,对预算单位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增幅较大、增长额较多的给予一定的补助经费。三是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